番外 于常均与珍云雀、魏崇山与吴雅、脚商龚叔 买个窗帘
但眉眼干净,看着就比镇里那些糙汉子多了几分书卷气,而在年轻人面前摆着张旧木桌,上面整齐码着些油纸包。
看清檐下比自己大上几岁,该有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珍云雀目中闪过好奇。
她从未出过黑米镇,也见过不少苍天来的跨界客,但还是第一次见过这般没有男人气概的“软弱男子”。
“哼!细胳膊细腿的,一定在窟下活不过几天,说不定哪天闯了肠虫进来,给肠虫塞牙缝都不够!”
珍云雀口中点评着,然小脸却是仰的极高,仔仔细细的看着那温润年轻人的举止。
“百草舒和膏,寻常头疼脑热、筋肉酸疼皆可用,稚芽温脐膏,专为小儿腹凉夜啼所备。”
青衫年轻人的声音不高,温温和和的,像在念书:
“小子于常均,初来乍到,膏药若有不足,还请多包涵。”
“于小哥,你这膏药灵不灵啊?别是拿泥巴糊弄人!”人群中有镇民起哄。
于常均也不恼,温和一笑,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瓶,倒出点褐色膏体在指尖搓了搓:
“这位大哥请看,膏体润而不黏,嗅之清苦带甘,主料是田边常见的车前草、金银藤,辅以三味黄天才有的‘兽灯芯’、‘泽兰叶’,再加一点引药力的‘血钱灰’。
方子是我家传的,我又配合黄天灵材加之改造,效用不敢说活死人,肉白骨,但缓解些小病小痛,应当还行。”
他说得条理清晰,用料也实在,围着的人信了几分。
有个抱着哭闹孩子的妇人,犹豫着买了一贴稚芽温脐膏,当场给孩子贴上,不过盏茶功夫,孩子的抽噎声竟真的小了,蜷缩的身子也舒展开,沉沉睡去。
“嘿!效果不差啊!”人群嗡嗡议论起来。
珍云雀站在外围,看着那青衫年轻人不急不躁地应对询问,偶尔露出一丝真挚温和的笑,心里那点不屑淡了下去。
“虽然细胳膊细腿的,但嘴巴倒厉害,怪会说的呢,不像镇里那些满口粗话、一身汗味的汉子”
思量间,于常均的目光无意间扫了过来。
珍云雀下意识缩了缩身子,侧开小脸,避开了于常均的眼神,但很快心中起了不平,又恶狠狠看了回去,面上也摆出了副“老娘只是来看热闹”的表情。
然而,面对少女的小小挑衅,于常均却只是微微颔首,眼神清正,很快又转回去招呼客人,这让珍云雀反倒有些愣神。
“哼!不就会做点膏药么?说不定膏药都是假货骗人的!”
黑米镇人数高达几千,但太过闭塞,珍云雀性子活泼,模样俏丽,在同龄人中甚是受欢迎,似于常均这般将自己视做旁人的表现,瞬间就勾起了她不服输的心思。
接下来几天,于常均的膏药店渐渐有了名气。
他每日准时开店,膏药定价公道,遇上实在困难的还能赊欠,闲时也不像其他镇民汉子们聚众闲聊赌钱,要么缩在店中摆弄些瓶瓶罐罐,要么拿着本旧书在檐下看。
珍云雀“路过”小店的次数,也莫名多了起来。
有时是去水田,有时是去找吴雅,总得绕点路去膏药店路过路过。
两人未曾有过交流,但渐渐的,珍云雀发现于常均身上的不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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