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 持久战 纽伦堡的钟声
尽管拉斯洛事先已经对教廷方面进行了诸多劝戒和警告,可第一次审议大会的结果仍不能令人满意。
光是为了这次大公会议的名义问题,人们就吵了大半天。
支持皇帝的主教们挨个上台与团结起来的几位顽固派枢机进行了长达九个小时的辩论,拉斯洛差点在一旁的凳子上听睡着了。
如果只有两方倒还好了,关键是这种时候还有人来和稀泥,提出了所谓“基督教会全体”的概念,并不将教宗与大公会议的权威相割裂,反而使二者融合。
这显然是教廷另一批支持者搞出来的把戏,一群原本支持大公会议权威的中间派又被这套明显更温和的理论给吸引过去。
于是,公会议至上一派,中间一派,教宗至上一派,三伙人为了个“名分”从早晨吵到了傍晚。
甚至在中场休息阶段,代表教宗主持会议的弗朗切斯科枢机还掏出了一份未曾发布的谕令。
谕令上面的内容是彻底废除康斯坦茨大公会议通过的《圣所法令》和《定期法令》。
前者主张在一些情况下大公会议的权力应当凌驾于教宗,后者主张每十年召开一次大公会议。
这两项法令都是在西吉斯蒙德皇帝的压力下签署的,因此其合理性与合法性一直以来都遭受教会内部广泛的质疑。
然而,当初签署这些法令的大公会议代表们出发点肯定是好的。
承认大公会议权威直接来自基督,这意味着教宗的权力不再是无限的,必定会受到框束。
而定期召开的大公会议就是框束教宗,为教廷纠错的配套手段。
然而,设想是美好的,执行起来却问题颇多。
教会第一次遵照这两条法令召开的巴塞尔大公会议最终导致了对立教宗的产生和教廷的短暂分裂。
独自主政的大公会议意图将教宗的权威踩在脚下,胡乱签发各种各样的法令,这对教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
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布尔日国事诏书》和《美因茨国事诏书》,这两份使国家教会独立于教廷的改革诏令都源自巴塞尔分裂议会的大胆决议。
自那以后,这两项法令在教会内部成为了禁忌。
不过,《圣所法令》在教会内部还是广受认可的,而《定期法令》就没那么受欢迎了。
尽管教廷这帮人说什么都不愿意按要求定时召开大公会议,拉斯洛还是迫使他们在佛罗伦萨大公会议结束后的二十年内又召开了一次大公会议,这是在他的操控下举办的第二次大公会议,与上一次大会相差也只有十多年。
现在,实在忍受不了这两条法令约束的教廷似乎终于下定决心要废除康斯坦茨大公会议的重要成果。
这很快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一些本欲将两条法令宣布为信条的教士指责枢机们妄图独揽大权,而枢机们则回应称这些反对派们妄图制造教会的分裂。
旧的议题未能得出结果,新的辩论又接踵而至,这样的情况持续了整整数日。
直到第一次审议大会进行全体投票,公会议至上主义最终重新占据了上风。
而这项决议所带来的结果是会议的名义被改为了“代表全体教会的特伦托神圣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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